护童行动联盟・旁听记录

多元观察・庭讯记忆・责任通报

那一声质问,
落在每一个大人的心上

那句话没有停在证人席前。它越过法庭的墙,像一面镜子,照向整个台湾社会。

2026.09.03 发布・2026.09.05 扩充证词节录

以莫兰迪色纸雕与陶土呈现的幼童象征形象,孩子手持一颗小纸星,周围有三片白色纸瓣。
象征性艺术形象,非真实影像
三次敲门

警讯并非同一天出现

09

九月

大片瘀伤

10

十月

精神萎靡

11

十一月

一夜掉了三颗牙

散文正文

孩子的日子那么短,大人的等待却那么长

后来,每当想起那一天,我最先记起的不是证词,而是三颗牙。

我未亲眼看见,只在庭上听说,剀剀曾一夜掉了三颗牙。乳牙原应在笑时白白露出,如今却像三个沉默的白点,落在再也拼不回的日子里。

那一日,我握著笔坐在旁听席。法官依时间问起九月的大片瘀伤、十月萎靡的精神,以及十一月一夜掉落的三颗牙。异状反复出现,像有人在门内一再敲门,门外却始终无人真正听见。

白丽芳仍谈流程、分工、搜集资料与督导讨论。她的回答在「明确证据」与「疑似即通报」之间来回,也因此被法官一次又一次追问。那些话似乎都有脉络,可排在一个已离世的孩子面前,却格外寒冷。

大人的程序照自己的步伐走,孩子的苦也一天一天往前走,两者未在最该相遇的地方相遇。

法庭插画:胡原硕法官质问儿盟前执行长白丽芳,图中署名来源为《报导者》、法庭插画陈靖宜。

后来,法官的声音重了:

那到底要到什么样的情况,儿盟才会认为有通报义务需要通报?一定要打到全身是伤、断手断脚才算吗?

那句话落下,旁听民众情绪激动哭泣,现场一度中断。白丽芳未直接回答当时的具体状况,其后先提到「明确证据」,再说明「疑似」受虐或不当对待就有通报义务。

然而,沉默的不只是证人席。那声质问越过白丽芳、儿盟与法庭的墙,像一面镜子照向台湾社会。镜中有社工、机构、主管机关,也有每个可能看见孩子异样的我们。

它逼所有人回答:我们是否把通报误认为定罪,把谨慎变成等待,又把孩子的危险交给下一个人?当下一个孩子再以伤痕求救,台湾社会仍要等到他满身是伤,才肯相信他正在受苦吗?

就在沉默中,一位旁听妇女放声大哭。女法警走到她身旁,弯身安慰。我望著那一幕,心里愈发难受:一个大人哭了,立刻有人接住她;可是剀剀呢?

他还那么小,说不清害怕,只能把痛写在身上。瘀伤是一句,疲惫是一句,三颗掉落的牙又是一句。若有人肯把它们放在一起看,便会明白,那是一封由孩子身体写成的求救信。

可是大人把信拆开了。瘀伤被解释成跌倒,精神不好被说成适应不良,掉牙也有了磨牙的理由。每一种解释都擦去一行求救,每一次等待,都让信离收信的人更远。

等到所有人终于读懂,写信的孩子已经不在了。

通报不是定罪,只是多看一眼、多问一句,请另一双眼睛确认孩子是否平安。救一个孩子,有时不必等真相全部明白,只要心里先有一点不忍。

哭声终究停了,庭讯继续进行,法官的质问却始终没有散去。

剀剀不是没有说。他把话留在瘀伤、疲惫与三颗小小的牙齿里,只是大人读得太慢。等我们终于摊开那封求救信,才看见上面一直写著:

我已经这么痛了,你们还要等多久?

*散文依旁听笔记与《报导者》报导整理;下方问答以2025年12月18日旁听笔记为底稿,并非法院公布的官方逐字稿。

证词完整节录

白丽芳被反复问到:辨识之后,何时通报

以下依2025年12月18日旁听笔记整理,保留诘问顺序、沉默与现场听不清楚等注记;这不是法院公布的官方逐字稿,也不是法院认定。

庭期2025.12.18 证人白丽芳 身分前儿福联盟执行长 纪录性质旁听笔记整理
01・训练 三小时基础课程

证人称案发前社工有接受基础儿虐辨识课程,但她无法具体描述课程内容。

02・警讯 九月至十一月的落差

法官把大片瘀伤、精神萎靡与一夜掉牙放回同一条时间线追问。

03・门槛 明确证据,还是疑似

证人的回答由「明确证据」受到追问,最后确认疑似受虐即应通报。

04・责任 请回答是或不是

陪席法官要求厘清:确认孩子受到妥善照顾与保护,是否属社工义务。

前段节录|儿虐辨识、训练与通报概念 辩方与检方就训练内容、服务经验及辨识门槛的问答
辩护人

儿盟案发前有无要求社工要接受儿虐辨识课程?

白丽芳

有基础3小时儿虐辨识课程。

辩护人

有被要求上课,但是只基础课程?

白丽芳

是。

辩护人

儿虐辨识容易吗?

白丽芳

不易,卫福部成立很多儿虐医疗中心,有可能是儿虐的都要拍照传给儿虐医疗中心做确认。

辩护人

你的回应与检方的笔录不符,为何?

白丽芳

我当时已离职,且侦讯时间长,未看到访视报告和细节,检察官的复合问题我不知道如何说明,例如责任通报,那是我们发现疑似受虐,但我们当时是未发现。

检察官

上次一级主管李芳玲作证时,她说儿盟的儿虐课程和这份「儿少虐待临床表征12点提醒」的内容当然有差别。你们的课程听起来相当丰富,请具体说一下有哪些课程内容?你有上过吗?

白丽芳

我有,我们会请医师来上课,但我没办法描述具体课程内容。

检察官

儿盟有「弃儿保护」业务吗?

白丽芳

有。

检察官

那有服务过「被合格保母虐待的孩子」吗?

白丽芳

没有,我不记得。

检察官

服务33年,都没遇过被合格保母虐待的孩子吗?不只限于收出养。

白丽芳

对,没有。

检察官

案发后,儿盟的内部检讨会议,是在检讨什么?

白丽芳

不同层级有做不同的检讨,后来我已经离职,不清楚。

检察官

所以你不知道收出养团队的检讨内容?

白丽芳

就我理解,有以后孩子受伤要不要找儿保。

检察官

短期安置托育工作指引提到「每月一次访视、不定期电访,以评估收出养童被照顾状况」,请问具体要评估什么?

白丽芳

就收集小孩的状况。

检察官

你说「收集小孩的状况」,所以是不用去理「为什么有此状况」吗?

白丽芳

我们去了解状况。

检察官

如果一个小孩有人身安全问题,你们会处理?

白丽芳

当然,但是人身安全很广义,就当时判断不知是人身安全。

完整连续段落|法官反复追问辨识、疑似与通报 从九月瘀伤、十月萎靡、十一月掉牙,直到最后一次追问

以下自受命法官开始追问三次警讯起,连续收录至本名证人诘问结束;未删去其中问答。

受命法官

如果在9月第一次访视、10月再次访视,到11月出现这么巨大的落差,社工是否可以认定小朋友没有受到妥善照顾?

白丽芳

我没有参与这个个案,也没有看过完整纪录,所以没有办法直接做出推论。但我相信当下的决定一定有很多考量。我只能说,一般情况下,当孩子出现状况时,社工会希望孩子先就医,例如看小儿科或牙医,也希望透过医疗专业来协助判断。另一方面,在出养的经验中,孩子在转换照顾环境时,常常会出现适应问题,所以当时团队的讨论,可能会先朝「适应困难」的方向来理解。

受命法官

依你的认知,社工在面对这么大的落差时,应该要做什么?

白丽芳

应该要进行讨论。讨论之后,可能还需要时间搜集更多资讯;如果认为现有资料仍不足以判断,也可能会决定先让孩子去看医生。

受命法官

所以社工要做的,就只是让他去看医生?

白丽芳

事后回头看,会觉得也许还应该再多做一些。但因为我没有实际参与这个案子,只能说,每一个判断,都是基于当下所掌握的资讯、咨询结果,以及过往的经验与专业知识所做出的。

受命法官

那到底要到什么样的情况,儿盟才会认为有通报义务需要通报?一定要打到全身是伤、断手断脚才算吗?

白丽芳

我没有办法直接回答当时的具体状况。但依照我们以往的管理经验,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认为孩子可能遭受虐待,就应该要通报。不过,法律上所谓的责任通报,其实是「疑似」受虐或不当对待,就有通报义务。

白丽芳

我也曾向检察官解释过,检察官的提问往往是复合式的,例如先播放影片请我判断是否为受虐,我回答无法判断;接著谈到责任通报,我又说疑似就应该通报;后面又连结到通报之后是否会进行紧急安置。这些不是一句话可以简单说明清楚的。

受命法官

在这份笔录中,检察官问「社工发现有伤是否应在24小时内通报?」,你答「发现有伤,应24小时内通报」;检察官问「若有通报是否就会紧急安置,孩子就不会过世」,你答「是」。这些与你现在回答的立场是否一致?

白丽芳

我当时是回答责任通报,是疑似受虐才通报,而非有伤。

受命法官

你现况判断被告——你的社工发现落差巨大却没有通报,你觉得她有没有疏失?

白丽芳

我们行政流程上应该要精进,刑事上由法官决定。

受命法官

在这个情况下,难道你们都没有一定的要求吗?

白丽芳

(沉默)要改善,但非疏失。

受命法官

你身为主管,对于被告的处置方式,你给她什么评价?是有做到一般社工应该做的事吗?

白丽芳

(沉默)应有改进的空间。

受命法官

要如何做,才是符合你的期待?

白丽芳

会觉得除了讨论之外,应寻求更多医疗专业资源。

陪席法官

你刚刚说「不预约访视」是针对政府的,儿盟非公权力,所以都用约访?

白丽芳

以法规上,是。

陪席法官

那法规上有规定,非安置就不能做「不预约访视」吗?

白丽芳

也没有。

陪席法官

你刚刚说无法24小时担保孩子安全,但是确认孩子在居托受到好的照顾和保护,是否是陈尚洁的责任和义务?

白丽芳

那是居托中心吧。

陪席法官

所以,确认孩子在居托受到好的照顾和保护,不是陈尚洁的义务?请回答是或不是,不要岔题。这个问题应该不难。

白丽芳

(沉默)如果只能答是或不是,那就是。

陪席法官

你一开始说「要有明确的儿虐证据」才能通报,后来你说「有疑似的证据」才要通报。以一个小孩一晚掉3颗牙,以一个正常人、一般人的角度,你认为看到这样的状况,会不会有疑似受虐的想法出现在你脑中?

白丽芳

这是不寻常,可能因为我已接受太多经验,所以我……(旁听笔记注:后段回应听不清楚,待补充)

审判长

所以,如果你同样和陈尚洁在第一线,你会和陈尚洁做一样的状况处理吗?

白丽芳

我会再多问一点。

审判长

会再问保母,叫保母带他去看医生吗?

白丽芳

我会问医生或牙医,咨询专业的人。

审判长

通报不算咨询?通报不是叫专业的人来看?而是自己去找专业的人?

白丽芳

(沉默)

审判长

抱歉,请问你的通报是疑似就要通报,还是要先确定才要通报?不能回答也没关系。

白丽芳

是疑似。

受命法官

9月发现瘀伤就应咨询,一直到11月19日(一晚掉3颗牙),你觉得她有在适当的时间内去做这些疑似受虐的厘清吗?

白丽芳

我非第一时间知道,很多出养童有很多状况,她不够积极但不是不作为。

受命法官

所以,你说她不够积极?

白丽芳

事后来说。

受命法官

那你认为应该在什么适当时间作为这个受虐确认?法官认为这个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

白丽芳

他们都有问保母,当初找游戏治疗,朝适应困难处理。

受命法官

刘童此巨大面积受伤,看起来难道不像受虐,而是适应不良?时间长到3、4个月,这有尽到「社工程度善良管理」吗?我现在问你:这样合理吗?

白丽芳

我没有办法回答此沉重的问题,我们会去核对她有没有和督导讨论。我不想帮她开脱。我们只是相信合作保母。

受命法官

这难道不是判断错误,与客观事证显不相符?

白丽芳

(沉默)我说这是限制,而非错误。

愿下一个孩子,在伤害发生以前,就有人伸手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