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剀剀身上出现大片瘀伤;10月,精神状况明显萎靡;到了11月,竟一夜掉落三颗牙。
一个又一个异状出现,就像孩子一次又一次敲著门求救。
然而,庭上谈到的,仍是流程、分工、资料搜集与督导讨论,也提到出养孩子可能存在适应问题,以及需要更明确的证据才能判断是否通报。
直到法官问出那一句:
「那到底要到什么样的情况,儿盟才会认为有通报义务需要通报?一定要打到全身是伤、断手断脚才算吗?」
现场一度中断。
这句质问,不只是问一位证人,也像是在问所有大人:当孩子已经出现一次又一次的异状,我们究竟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愿意相信他正在求救?
通报不是定罪
依法,责任通报人员面对「疑似」儿少遭受不当对待的情形,即应依法启动通报。通报的目的,是让后续调查与保护机制能被启动,而不是由通报人先认定谁有罪。
剀剀不会说「我很痛」。他只能让瘀伤、疲惫,以及那三颗掉落的乳牙替他说话。
只是,当大人终于把这些讯号放在一起看时,孩子已经没有机会再说话了。
那一声质问,至今仍值得所有人记住:难道,真的要等孩子满身是伤、断手断脚,才要通报吗?
纪录界限:本文依公开旁听笔记与报导资料整理,并非法院公布的官方逐字稿。本案二审仍在审理,个别刑事责任应由法院依证据与法定程序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