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5 起林姓社工承辦萱萱的兒少保護個案。
2025 年 11 月女童已隨家人遷居台中。
2026/09/07 決議懲戒委員會一致決議廢止社工師證書及執業執照。
已被懲戒決議確認的事實
衛福部社工師懲戒查詢專區於 10 月 13 日更新的資訊顯示,承辦社工在 2024 年 4 月至 2026 年 2 月間,未確實撰寫個案紀錄,未依規定落實每月兩次訪視,並在結案評估會議提供不實訪視內容。她在程序中承認業務過失;懲戒委員會認定涉及重大或重複業務過失,且違反社工倫理守則。
用語說明:本站以「不實訪視回報/紀錄」描述已公告的懲戒事實;是否另涉刑事或其他法律責任,應以有權機關後續認定為準。
一條本該被看見的遷徙軌跡
2025 年 11 月:萱萱隨家人從台南遷居台中。
2026 年 1 月:個案回報仍稱在台南完成訪視,後經兩市資料對接發現與實際居住情況不符。
2026 年 2 月 14 日:萱萱疑似遭虐死亡;跨縣市聯繫後,訪視與居住資訊的落差浮現。
2026 年 7 月、10 月:中央先公布制度檢討結果,後公告承辦社工的懲戒結果。
每月兩次訪視,不是文書流程
對高風險兒少保護個案而言,訪視是確認孩子是否仍在、是否安全、照顧條件是否惡化的基本接觸點。當孩子已搬離原轄區,原本的追蹤不能只停在系統欄位;居住地確認、跨轄行政協助、案件交接與實際接觸,都必須留下可查核的軌跡。
制度不能只在事後「對資料」
衛福部針對本案提出強化危機敏感度、改善跨轄轉銜合作與常態化個案抽查檢核等措施。下一步更應公開可檢驗的機制:遷徙或失聯個案何時觸發跨轄協助、交接前後由誰負責確認實際接觸、未完成訪視如何升級處理,以及抽查如何能及早辨識不實或空白紀錄。
本站觀點:撤銷資格是專業紀律的必要回應,但不能取代制度修補。每一次「已訪視」都應對得起一次真正看見孩子;否則,再完整的 SOP 也可能只留下紙上的安全感。
來源與延伸閱讀
- 中央社,〈兒虐致死萱萱案 社工虛報訪視遭廢止證書執照〉,2026/10/15
- ETtoday 健康雲,相關報導
- 衛福部社工師懲戒查詢專區(2026/10/13 更新;由中央社報導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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