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擴大公費用藥條件延長至 2026 年 11 月 15 日
學生幼兒園至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列入高傳播族群
約4千家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規劃的合約醫療機構
已核實的更新
疾病管制署於 10 月 20 日表示,國內流感疫情雖呈下降,仍處流行期,因此將「有類流感症狀,且屬流感高傳播族群」的擴大公費抗病毒藥劑條件延長至 11 月 15 日。
名單包括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也包括幼兒園與托育機構工作人員、居家托育人員。符合身分並不等於自行取得藥物;仍須就醫,由醫師依症狀與臨床判斷是否用藥。
重要界線:符合條件者不需先做流感快篩即可由醫師評估開立公費藥劑,但是否用藥仍由醫師專業判斷。
家長與學校今天能做什麼
- 孩子出現類流感症狀時就近就醫,清楚告知就學階段與症狀開始時間。
- 有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胸痛、意識改變或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
- 生病期間在家休息,痊癒後再返校,並落實洗手、口罩與咳嗽禮節。
- 可使用疾管署藥劑地圖或洽 1922 查詢合約醫療機構。
這不是什麼
本篇不把公費資格寫成必然用藥,也不提供個別診斷。兒童用藥劑量、適應症與治療時機,須由醫師依個別狀況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