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男童遭继父虐打致死案
一审国民法官法庭分别判处继父无期徒刑、生母 19 年;案件已进入二审。
博爱路 127 号・十五法庭(待官方公告确认)
COURT OBSERVATION · 2026 OCT–NOV
10、11月有三起案件陆续进入后续审理。关心可以走进法庭,但应以尊重程序、保护未成年人身份与核实信息为前提。
本页整理的是公开程序提醒,不取代法院公告。开庭时间、法庭、旁听证、安检与入场规则可能调整;出发前请再确认法院当日公告,并依现场人员指示行动。
一审国民法官法庭分别判处继父无期徒刑、生母 19 年;案件已进入二审。
刘宗鑫所长执勤殉职案,一审依杀人罪判处被告死刑;案件已上诉至二审。
陈尚洁一审过失致死判处 2 年、伪造文书无罪;检辩均就二审提出主张。
2026 年 11 月 6 日(五)14:30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厦・专一法庭
第二次准备程序;仅限取得旁听证者入庭旁听。
11/4 核对:法院已公告取得旁听证名单。本页不转载姓名或身分证件资讯;未列名者请依当日现场候补规则等候,是否递补由法院决定。
取得旁听证者,请于当日 13:40 至 14:00,前往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 127 号刑事庭大厦一楼入口处,凭本人身分证、护照或驾驶执照领取旁听证(媒体、记者可凭工作识别证)。旁听证不得转让或代领;逾时未领取视同放弃,将由当日现场候补媒体、民众依排队顺序递补至额满。
非媒体身分提醒:非媒体人员即使登记媒体旁听证,亦无法取得座位。
本页仅连结法院公开名册,不转载姓名或任何身分证件资讯。是否取得旁听资格,请由本人依法院公告确认。
本段为护童行动联盟的集合与现场配合安排;领证、候补、安检与入庭仍一律依台湾高等法院现场公告及人员指示办理。
提醒:请预留交通与安检时间;若法院当日公告调整,以公告为准。
旁听不是替任何一方预先下结论,而是见证程序如何处理事实、证据与责任。请不散布足以辨识未成年人的资讯,不把片段庭讯当成完整纪录,也不将媒体报导或当事人主张误作法院认定。
更新:2026 年 11 月 4 日。主视觉为穿深蓝、浅蓝条纹上衣孩童的非辨识性纸雕陶土艺术意象,非事件现场,亦非真实儿童肖像。
以下依本站既有案件页、公开判决/法院新闻稿及公开庭讯报导整理。案件背景、已作出的判决与二审争点分别标示。
案件背景:公开判决与媒体整理指向,男童在同住成年人的照顾关系中重伤,后续送医仍不幸死亡;案件也涉及照顾者是否在危急时及时采取医疗协助。
已公开程序:一审国民法官法庭已分别判处成年男性被告无期徒刑、生母 19 年;案件已进入二审。
二审关注:
依既有公开庭讯报导,两名被告维持认罪,审理重点包含量刑相关主张。
伤害过程、个别行为与罪责理由,仍以判决书及法院正式文书为准。
案件背景:刘宗鑫所长执勤拦查期间,遭涉案驾驶冲撞、拖行并撞击护栏后身亡;检方已就相关行为提起公诉。
已公开程序:新北地院国民法官法庭一审依杀人罪判处被告死刑,案件上诉至二审。
二审关注:
被告主张行为应评价为伤害致死;此为诉讼主张,二审仍须依卷证及法律要件判断。
罪名与责任范围应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案件背景:本案涉及收出养服务过程中,儿少安全风险的访视、查核、通报与后续处置是否已尽应有注意义务。
已公开程序:台北地院一审以过失致死判处陈尚洁有期徒刑 2 年,伪造文书部分判无罪;判决后进入二审。
二审关注:
检方主张量刑与文书部分应再审酌;辩方则争执职务义务、可预见性及过失,请求改判无罪。
一审法院对义务与因果关系的判断尚非终局;最终结果仍待二审依法裁判。

来源:使用者提供。可点击放大阅读;时间、法庭与入场方式仍请以法院当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