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低分離比例與再受虐警訊
- 分離保護2,043件,占判定案件8.6%,其中包括1,343件即時分離。
- 再受虐3,584件,占15.2%;比例較前幾年略降,但仍約每七件就有一件。
- 死亡38人,較2024年增加8人;18人未滿1歲,顯示不會自行求助的嬰幼兒風險最高。
- 政府將運用危機指標確認兒童安全,並成立疑似兒虐死亡事件深度分析特別委員會。
跨國兒少保護觀察 · 南韓 × 台灣
當通報變多,真正需要被帶離危險環境的孩子,是否及時得到保護?從南韓官方統計回看台灣家外安置的五個漏接點。
發布/核對:2026.09.09
2025 SOUTH KOREA
南韓保健福祉部公布的2025年統計顯示,通報63,166件,較前一年增加25.7%;經調查判定為兒虐者23,648件,反而減少3.4%。因此應區分「通報量」與「判定案件」,不能以「兒虐激增」概括。
SYSTEM COMPARISON
FIVE HANDOFFS
多來源警訊互相矛盾時,設定督導複核與再次訪視的明確時限。
把「當下有無立即危險」與「長期風險會否惡化」分開評估。
記錄不安置、延後安置或返家的理由、反證與負責複核者。
公開家庭式/機構式資源、等待時間、轉換次數及安置中再受害資料。
建立跨機關、逐案、去識別的死亡與重大傷害回溯,並追蹤改善是否落實。
READ THE NUMBERS
是進入系統的訊號總量,包含後續未被判定為兒虐的案件;增加25.7%可能同時反映警覺提高與通報入口擴大。
是調查後確認的兒虐案件,占有效受理案件41.0%,較2024年減少844件。通報增加不等於兒虐判定同步增加。
占判定案件8.6%,其中1,343件為即時分離。這是實際處置分布,不是「理想安置率」或跨國績效排名。
占15.2%,指近五年曾被判定兒虐、2025年再度被通報且判定的案件;未包含所有未被發現的重複傷害。
85.3%的施虐者是父母、83.5%的案件發生在家中;死亡38人中18人未滿1歲。當孩子不會說、危險發生在家裡,而照顧者又控制外界資訊時,只等孩子求助或等下一次明顯外傷,保護就可能太晚。
FROM REPORT TO SAFETY
誰先看見?資訊是否留下來源、日期與傷勢或行為變化?
能否在安全、不受照顧者控制的情境下直接確認孩子狀態?
多次通報、說法矛盾、嬰幼兒或嚴重傷勢,是否自動觸發督導複核?
不分離時,替代保護措施由誰負責、多久確認一次、失敗時如何升級?
安置資源是否合適、穩定且受監督,孩子是否因等待或頻繁轉換再次受傷?
照顧者是否有可驗證改變?返家後由誰追蹤,何種訊號必須重新開案?
| 比較層次 | 南韓資料顯示 | 台灣現況與漏洞 | 應公開的答案 |
|---|---|---|---|
| 入口 | 通報增加25.7%,判定率降至41.0% | 通報量、開案與安全結果不能混為一談 | 從通報到首次面見孩子的時間 |
| 分離 | 2,043件,占8.6%;即時分離1,343件 | 第56條已有保護與緊急安置授權,落差常在風險判斷和複核 | 不分離理由、複核層級與安全計畫失敗率 |
| 重複傷害 | 再受虐率15.2% | 曾開案或接受服務,不代表危險已消失 | 結案後3、6、12個月再通報及再開案 |
| 死亡檢討 | 規劃疑似兒虐死亡事件深度分析特別委員會 | 需把個案回溯轉成跨機關、可追蹤的改善事項 | 改善責任人、期限與完成證據 |
TAIWAN REFORM CHECKLIST
通報至直接面見孩子、醫療評估、督導複核及必要分離的中位數與最長時間。
未預約訪視、單獨接觸孩子、查核生活空間,以及教育醫療資料交叉核對比例。
未升級、未安置或返家決定是否記錄反證、替代安全措施、複核者與下次檢查日。
家庭式、親屬、寄養、類家庭與機構式安置的缺額、等待天數與跨區安置。
安置轉換次數、失敗原因、安置中不當對待及兒少申訴後的處理結果。
返家後3、6、12個月的再通報、再開案、再安置與安全訪視完成率。
以上六組指標與七問是本站倡議方案,不是南韓官方政策的逐字內容,也不是台灣現行全國一致公布的績效標準。
PRIMARY SOURCES
南韓8.6%的分離保護比例不能直接當成「應安置比例」,台韓法律、統計口徑與服務資源不同。本頁以制度接口比較,不以單一比例判斷個案是否應安置。
本頁為公共政策與制度比較,不對未經法院認定的個案責任作結論。個案是否安置、返家或追究法律責任,仍須依具體證據、法定程序及兒少最佳利益判斷。
通報只是門鈴;有人開門、確認安全、必要時帶離並持續追蹤,保護才真正開始。